1.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;
2.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的行为,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体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;
3.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,愿随另一方生活,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;
4.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。 变更抚养权,应该是在有监护、抚养权的权利人之间变更。
首先,要变更抚养权,你就得把孩子送养给你的姐姐。先不说孩子的爸爸是否同意,你是否有权送养?再说你的姐姐,已经有一个儿子,根据法律规定其本身也不符合收养孩子的条件。 《收养法》第三条:“收养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、法规。”第六条:“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无子女;
(二)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;
(三)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;
(四)年满三十周岁。”
其次,根据我国《民法通则》及《婚姻法》的相关规定,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,对孩子有抚养教育的义务。监护是职责,抚养是义务。只要父母具备监护、抚养的能力,职责和义务都是不能随意放弃的。
不过,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,监护职责可以委托给他人行使,但是对孩子的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,仍应当由监护人承担。
离婚子女抚养权:137-641-64000 蒋律师